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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省教育厅“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完善我市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切实推进全市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二)坚持区县为主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由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四)坚持计划指导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报市教育局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五)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入学
 
我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全市各民办学校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4月26日,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5月6日,各区县教育局在其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本区县、开发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初中《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各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须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3.5月10日,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9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5月20日8:00—5月31日18:00。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各区县教育局6月1日12:00统一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1.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辖区同一地点集中进行。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6月3日10:00全市同时开始
 
2.面谈。
 
凡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由学生本人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面谈方式:面谈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
 
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时间:6月6日8:00—6月10日18:00
 
面谈申请人数公布:各区县教育局6月11日12:00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面谈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面谈结果公布:各区县教育局于6月20日当天12:00前,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五)补录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面谈”工作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实施补录。补录办法见《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剩余招生计划补录工作实施办法》。
 
(六)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市教发〔2017〕158号)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确保严格严密严谨。
 
其他开发区教育部门要配合所在区县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解释辖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二)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各区县教育局要与辖区民办学校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并要求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要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2.夯实重点工作。严格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核定全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局和民办学校严格执行。规范学籍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各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健全应急机制
 
各区县教育局要对辖区民办学校招生情况逐一研究分析,科学研判招生工作中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指导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
 
(四)强化执纪问责
 
各区县教育局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招生结束后,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察。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相关区县(开发区)严肃查处并追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办法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主体

4月26日

公布《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5月6日

公布区县、开发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XX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民办学校

5月10日

公布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

5月20日8:00-

31日18:00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相关小学

6月1日12:00

公布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6月3日10:00

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和剩余计划数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6月6日8:00-

6月10日18:00

学生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6月11日12:00

公布面谈申请人数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6月15日-

6月19日

组织实施面谈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民办学校

6月20日12:00前

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6月20日18:00前

相关民办学校申请补录招生

相关民办学校

6月21日

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6月22日8:00-

6月23日14:00

补录报名

学生及家长

6月23日14:00

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组织相关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随后公布录取名单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6月24日-

6月26日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初中在招生计划内免试自主招生

相关民办学校

6月27日

公布自主招生录取结果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相关民办学校

6月30日前

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

 

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7月1日前

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学区划片公办初中学校办理流出证明

相关公办初中学校

7月2日

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民办学校

 
 
 
 
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剩余招生计划补录工作实施办法
 
一、学校申请
 
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面谈”工作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补录前,须向所在各区县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补录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在其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二、补录办法
 
按照《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补录。
 
三、补录对象
 
已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中成功报名,且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录取的学生。
 
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补录。
 
四、补录时间
 
6月22日至6月27日
 
五、补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补录条件,自愿参加补录报名的学生,凭该学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报名时间:6月22日8:00—6月23日14:00
 
(二)电脑随机派位
 
6月23日14:00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
 
补录报名学生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和公众监督团监督下,6月23日14:00报名截止时,随即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导出报名数据,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按照补录学校剩余招生计划进行补录。
 
(三)其他补录情况
 
补录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全部补录报名学生,各区县教育局6月23日电脑派位工作结束后,随同派位结果一起上传至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民办学校自6月24日至6月26日,在招生计划内免试自主补录招生,补录结果于6月27日由各区县教育局及民办学校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补录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补录工作主体责任,依据本办法,制定《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补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并核定相关民办学校《XX学校2019年招生补录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补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补录工作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中“六个严禁”要求,健全监督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视补录工作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要加强补录工作透明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补录工作平稳顺利。